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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评价制度
 网上商城信用评价制度

第一章 总则

1.1 制度目的

规范平台交易双方信用评价行为,客观反映商品 / 服务质量及交易体验;

建立公平、透明的信用体系,引导商家诚信经营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;

防范恶意评价、刷分等违规行为,维护平台交易秩序,符合《电子商务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规要求。

1.2 适用范围

平台内所有注册用户(消费者、商家);

所有通过平台完成的有效交易(含实物商品、虚拟商品、服务类交易);

评价相关的发布、修改、删除、申诉等全流程操作。

1.3 核心原则

真实性:评价需基于真实交易,禁止虚构评价、刷分刷好评;

公平性:对消费者与商家双方的评价权利同等保护,禁止歧视性规则;

合规性: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管理规范,禁止违法、侵权类评价内容;

可追溯性:所有评价操作留存日志,确保责任可查。

第二章 评价规则

2.1 评价主体与时效

评价主体

评价权限

评价时效

消费者

对商家的商品质量、服务态度、物流速度等进行评价(含文字 + 星级)

交易完成(确认收货 / 服务结束)后 15 个自然日内

商家

对消费者的下单行为、沟通配合度、履约情况等进行评价(含文字 + 星级)

消费者评价后 7 个自然日内,或交易完成后 20 个自然日内(消费者未评价时)

平台

不参与直接评价,仅对评价内容进行审核、处理违规评价

实时监控 + 定期复核

2.2 评价维度与星级标准

2.2.1 消费者对商家的评价

星级定义:3 星 = 满意,2 星 =一般,1星 = 不满意。

2.2.2 商家对消费者的评价限制

仅可发布客观描述(如 “及时付款”“沟通顺畅”“无理由退货配合”),禁止含侮辱、歧视、威胁性语言;

不得因消费者给出中差评而进行报复性评价。

2.3 评价内容规范

2.3.1 允许发布的内容

基于真实交易的客观描述、体验分享;

合理的建议(如 “建议增加商品尺码选项”)。

2.3.2 禁止发布的内容(违规评价)

违法违规类:含国家禁止性内容(如涉政、色情、暴力、邪教)、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;

侵权类:泄露他人隐私(如手机号、地址、身份证号)、冒用他人身份发布评价、侵犯知识产权(如盗用图片 / 文字);

虚假类:虚构交易评价、重复发布相同评价、恶意刷分(如 “好评返现” 诱导的虚假好评);

恶意攻击类:含侮辱、诽谤、歧视性语言,针对商家 / 消费者的人身攻击;

无关类:与交易无关的广告(如 “代购其他商品”)、无关吐槽、刷屏内容;

违规诱导类:含 “好评返现”“差评必罚” 等诱导 / 威胁性表述。

第三章 评价管理流程

3.1 评价发布与展示

消费者 / 商家发布评价后,平台实时初步审核(关键词过滤 + 图文识别);

审核通过后,评价即时展示在商品详情页、商家店铺首页的 “信用评价区”;

展示内容包含:星级、评价时间、评价内容、图文附件(如有)、评价主体昵称(匿名化处理,如 “消费者 ***8”);

4.1 评价应用场景

消费者决策:商品搜索结果页展示商家商品评价,作为消费参考;

第五章 争议处理与申诉

5.1 评价争议类型

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恶意回复、报复性评价;

商家认为消费者评价为虚假评价、恶意差评、违规评价;

双方对评价内容的真实性、合规性存在异议。

5.2 申诉流程

申诉主体

申诉条件

申诉时效

申诉材料

处理流程

消费者

商家回复含违规内容;商家进行报复性评价

商家回复 / 评价发布后 7 个自然日内

违规回复 / 评价截图、交易凭证

1. 消费者联系商城客服提交申诉;2. 平台 3 个工作日内审核;3. 核实违规,删除商家回复 / 评价,记录商家违规;4. 驳回申诉需说明理由

商家

消费者评价为违规评价(见 2.3.2)

消费者评价发布后 15 个自然日内

交易记录、聊天记录、物流凭证、违规评价截图

1. 商家联系商城客服提交申诉;2. 平台 5 个工作日内审核;3. 核实违规,删除评价;4. 驳回申诉需说明理由

5.3 申诉结果执行

申诉成立:平台立即执行相应处理(如删除违规评价、限制违规主体权限),并通过站内信通知双方;

申诉驳回:告知申诉方驳回理由,允许在 3 个自然日内补充材料再次申诉;

对申诉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平台客服申请最终复核(仅 1 次机会)。

第六章 违规处罚

6.1 消费者违规处罚

违规行为

处罚措施

累计处理

发布 1 次违规评价

警告,删除违规评价

 

累计 2 次违规评价

限制评价权限 7 天(不可附图、需人工审核)

 

累计 3 次及以上违规评价

暂停评价权限 30 天

年度累计 5 次:暂停账号交易权限 7 天

恶意刷差评、虚构交易评价

永久限制评价权限,情节严重者封号

 

6.2 商家违规处罚

违规行为

处罚措施

累计处理

发布报复性评价、恶意回复

警告,删除违规内容

年度累计 3 次:清退店铺

诱导好评(如 “好评返现”)

责令整改

年度累计 3 次:清退店铺

恶意刷分(如雇佣水军刷好评)

清除虚假评价

年度累计 3 次:清退店铺

威胁、骚扰给出中差评的消费者

清退店铺,列入平台黑名单

 

 

第七章 合规保障

7.1 法规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(第 39 条: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,公示信用评价规则);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第 25 条:经营者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,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);

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(第 19 条:禁止虚构交易、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)。

7.2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

对评价中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(隐藏手机号、地址、身份证号等);

严格保护评价数据安全,禁止泄露、出售评价主体的相关信息;

评价数据留存期限不少于 3 年,满足监管部门核查要求。

7.3 监管配合

主动公示信用评价规则及商家信用评分,接受消费者、监管部门监督;

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违规评价相关案件,提供必要的交易记录、评价日志;

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信用评价制度执行情况。

第八章 附则

8.1 制度更新

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修订、行业发展、用户反馈,对本制度进行调整,更新后将通过平台公告公示,公示期满 7 日后生效;

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,视为认可更新后的制度。

8.2 解释权

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广淘科技网上商城所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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